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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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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江西理工大学研究生会改革情况

      2023年11月10日 09:20  点击:[]

      本网讯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20222023学年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标注“”为核心指标;标注“▲”为观测指标,20222023学年暂不作硬性要求。

      指标

      结论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否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否


      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否

      实有60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否

      实有5

      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否

      实有6

      6.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否


      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否


      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否


      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否


      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否


      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否

      召开日期为:20221111日和1113

      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否


      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否


      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否


      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否


      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否


      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否


      18▲.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19▲. 建立服务同学项目执行情况和同学满意度调研评估机制。

      □否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二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项目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11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11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11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11


      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11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11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11


      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11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11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11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11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11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11


      具体情况

      二级学生会组织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研究生会

      土木与测绘工程学院研究生会

      材料冶金化学学部研究生会

      机电工程学院研究生会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研究生会

      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会

      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会

      法学院研究生会

      外国语学院研究生会

      理学院研究生会

      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会

















      二、《江西理工大学研究生会章程》

      江西理工大学研究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为表达和维护我校研究生的正当权益,规范健全研究生会制度,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江西理工大学研究生会(以下简称“本会”)是江西理工大学在校研究生的群众组织。本会在校党委和上级学联的领导下,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具体指导,依照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研究生会章程独立开展工作,始终代表江西理工大学全体研究生的权益和要求。

      第三条 本会坚持以服务广大研究生为根本宗旨,沟通学校各有关部门与广大研究生的联系,协助和促进学校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推动研究生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促进研究生同学成为优秀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而努力。

      第四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五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充分发挥学校与研究生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服务研究生成长成才,团结带领全校研究生为建设“综合实力江西一流、优势学科国内先进、特色领域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理工大学”贡献力量;

      (二)配合学校部门工作,积极组织和开展各种学术科技、文艺体育、社会实践等活动,营造积极健康的校园文化氛围,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

      (三)维护广大研究生切身利益,积极反映研究生的建议、意见和要求;

      (四)为满足全体研究生日益增长的精神生活需求,积极开展各类科创、文体、学习、服务等活动,用实际行动提倡健康的校园文化和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积极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进程。

      第六条为使本会各成员进一步了解、遵守本会的工作模式,并以此为根据组织开展工作,提高效率,方便考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会成员应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江西理工大学学籍(受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者除外)且承认本会章程的在校研究生。

      第八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在组织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参加本会活动和享受本会权益的权利;

      (三)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参与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四)对本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五)本会保护会员的正当权益。

      第九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校规,遵守本会章程,维护本会声誉和利益;

      (二)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及学校的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

      (三)明确正确的学习目标,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四)支持学校的工作,积极参加各种活动,执行学校的决议,努力完成委托的工作,维护组织的荣誉

      第三章 研究生代表大会

      第十条 研究生代表大会是所有在校研究生履行在校公共权利、参与学校公共事务的重要形式,也是研究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一条 研究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审查和决定研究生会的工作,选举研究生会工作领导机构,修改研究生会章程。

      第十二条 大会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此名额由校团委商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根据各基层选举单位研究生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

      第十三条 研究生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审议研究生会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三)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四)选举产生研究生常任代表;

      (五)选举产生研究生会主席团;

      (六)讨论、审议和通过由研代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和有关代表提案。

      第十四条 研究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表决的方式、程序、有效票数等具体事项由代表大会决定。

      第四章 组织及相关制度

      第十五条 研究生会组织机构及职责划分

      研究生会由主席团及办公综合部、权益服务部、素质提升部、学创提升部、新媒体部构成。

      (一)主席团

      1.在校团委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的具体指导下全面负责研究生会工作;

      2.带领研究生会成员,遵守研究生会的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3.负责监督、推进研究生会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强化研究生会内部管理,协调内外关系;

      4.及时向研究生院汇报研究生会工作情况,自觉接受校团委给予的指导;

      5.根据研究生会章程和工作需要,向主席团会议提出干部调整建议,协助完成下届研究生会干部的推荐、考察及选拔工作。

      (二)办公综合部

      1.研究生会主席不在岗位时,学生会常务行上级安排,做好各项工作。协助主席团开展研究生会各项工作,处理研究生会各项日常事务;

      2.建立健全研究生会考核机制、财务制度、办公章程,实现研究生会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

      3.负责拟定研究生会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决议,发布有关通知、公告、文件;

      4.负责监督研究生会各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及考核所有成员的综合表现;

      5.及时了解解决内部问题和工作矛盾,多渠道开展工作,并及时向主席团汇报相关情况。

      (三)权益服务部

          1.加强与学校职能部门的交流与联系,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研究生生活方面的情况,切实解决研究生同学的实际问题;

          2.向研究生宣传、解释、落实学校政策及工作;

          3.调查了解在校研究生的职业规划,有针对性为研究生就业提供帮助,协助就业指导部门做好毕业生就业相关工作;

          4.负责宣传和普及研究生心理健康知识,掌握研究生心理走向,帮助研究生提高心理素质和自我调节能力。

      (四)素质提升部

      1.积极开展满足研究生兴趣和需求的文娱、体育活动,丰富研究生的课余生活,提升研究生的身体素质,推动校园文化发展;

      2.负责相关素质拓展活动的组织策划,为研究生干部创造一个互相交流、互相学习的平台;

      3.广泛听取广大研究生及研究生会内部各级的建议并接受监督,努力提高工作质量,打造品牌综合素质提升活动。

      (五)学创提升部

      1.积极组织形式多样的学术创新类的讲座、比赛,提高研究生的学创能力,开拓研究生的学术视野,活跃校园的文化氛围;

      2.负责研究生学术月相关活动的组织开展,打造研究生学创品牌活动,促进研究生与本科生的联动交流;

      3.号召广大研究生学术自律,反对学术腐败,及时关注和了解研究生学术活动的相关动向和意见,促进教与学的沟通交流。

      (六)新媒体部

      1.在各类活动中积极配合各部门及时做好宣传策划工作,负责宣传品的制作,充分利用各类新媒体,打造研究生会品牌形象;

      2.做好研究生院官方公众微信号的运营管理、图文推送、招生宣传等各项工作,增强研究生院的影响力;

      3.对研究生各项活动及学生工作进行及时追踪报道,加大在研究生院网站和其他新兴媒体的宣传力度;

      4.利用各类新兴媒体平台加强与研究生的互动交流,更加高效便捷地为广大研究生提供学习生活多方位的服务。

      第十六条 工作制度

      1.由办公综合部统一向各部门下达工作内容。

      2.自办公综合部下达工作任务之日起,大型工作及活动需在10个工作日之内上报工作计划,小型工作、活动及临时工作的工作计划提交时间视情况而定。

      3.办公综合部负责对研究生会各部门的工作开展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材料上交、人员考勤、活动考勤等。

      4.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上交工作总结,并由主席团会议在当月进行民主评议。

      5.小型活动及临时性工作的具体时间节点由办公综合部统一规定并计入考核项目。

      6.承办部门如需其他部门协助,需与工作计划同时上报办公综合部,由办公综合部统一协调。

      第十七条 宣传品管理制度

      1.研究生会整体的宣传品,由新媒体部门设计并制作,经主席团审查通过,方可搬出。

      2.各部门所需宣传品,由各部门提供素材,如遇宣传品制作量大,可由部门主任负责提前联络办公综合部,由办公综合部安排其他部门人员协助。

      3.活动宣传品的张贴时间必须在活动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之前。

      第十八条 会议制度

      1.研究生会会议分为研究生会全体会议,主席团会议,部门例会,小组讨论会。

      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学期召开两次,全体研究生会成员参加,由主席团主持,办公综合部负责考勤并填写《工作例会记录表》;

      主席团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主席团全体成员参加,本月内有大型活动主办的部门主任、副主任务必到会,并可带部门主要负责成员参会,由办公综合部负责考勤并填写《工作例会记录表》;

      部门例会召开时间及次数由各部门自行决定(原则上每月至少1次),由各部门主任负责主持召开及考勤,并于会议召开当晚将《会议考勤表》交至办公综合部,每月需上交1份《工作例会记录表》至办公综合部。

      小组讨论会等其他协调会议的召开由各部门视需要进行,不计入考勤。

      2.上述例会要及时进行工作总结,以恰当的形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讨论学生会近期工作方案,布置工作等等。

      3.部门例会的通知由部门负责通知并报备至办公综合部,会议地点应于两天前报到办公综合部,以便做好协调安排;其他会议则由办公综合部负责通知。

      4.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召开会议的,各部门应协调好,指定第一负责人主持召开,并做好会议记录,上交办公综合部。

      5.各类会议(小组讨论会除外)必须严格做好考勤和记录工作。凡不能参加会议的人员一律根据考核制度办理相关请假手续。

      6.各类会议原则上应当依照预定时间准时召开,所有主任级以上会议由办公综合部负责记录并存档,各部门会议记录各部门须存档。

      7.各部门每月初第一个周五前按照规范格式提交上月会议会议记录(须附与会人员到会照片)电子版;由办公综合部做好记录及存档。

      8.会议过程中,各与会人员须自觉遵守会场纪律,踊跃发言,做好个人会议记录,会后由各部门统一安排整理会议室。

      第五章 基层组织

      第十九条 学院(学部)研究生会组织是校研究生会的基层组织。院系研究生会组织根据具体需要设立相应机构,贯彻执行研究生会的决议,遵守研究生会章程。

      第二十条 学院(学部)研究生会组织的章程、条例及机构设立、工作计划、执行情况、主要干部名单等须报研究生会备案。学院(学部)研究生会组织换届选举需向校研究生会提交申请报告,经批准后方能举行。

      第二十一条 学院(学部)研究生会接受本级党组织和校研究生会的领导。研究生会有帮助指导学院(学部)研究生会开展工作的责任,学院(学部)研究生会有积极支持参与校研究生会工作的义务。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修订权、解释权属于江西理工大学研究生代表大会。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序号

      机构名称

      人数

      主要职责

      1

      主席团

      5

      在校团委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的具体指导下全面负责研究生会工作,监督、推进研究生会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

      2

      办公综合部

      10

      协助主席团开展研究生会各项工作,建立健全研究生会考核机制、财务制度、办公章程,负责拟定研究生会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决议,发布有关通知、公告、文件,负责监督研究生会各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及考核所有成员的综合表现。

      3

      权益服务部

      9

      向有关部门反馈研究生生活方面的情况,切实解决研究生同学的实际问题;调查了解在校研究生的职业规划,有针对性为研究生就业提供帮助,协助就业指导部门做好毕业生就业相关工作;负责宣传和普及研究生心理健康知识,掌握研究生心理走向,帮助研究生提高心理素质和自我调节能力。

      4

      新媒体部

      11

      在各类活动中积极配合各部门及时做好宣传策划工作,负责研究生院官方公众微信号的运营管理、图文推送、招生宣传等各项工作,增强研究生院的影响力;利用各类新兴媒体平台加强与研究生的互动交流,为广大研究生提供学习生活多方位的服务。

      5

      素质提升部

      13

      积极组织策划各级各类能够提升同学参与度的素质拓展活动和相关素质拓展培训,开展满足研究生兴趣和需求的文娱、体育活动,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工作重心,鼓励同学积极参加课外素质拓展活动,提升综合素质,促进身心健康。

      6

      学创提升部

      12

      组织形式多样的学术创新类的讲座、比赛,提高研究生的学创能力,开拓研究生的学术视野,活跃校园的文化氛围。

      四、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江西理工大学研究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

      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遴选条件

          1.具有江西理工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未受过任何处分;

      3.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4.学习成绩优良,综合学业排名在专业前30%以内,无课程积欠。

      (二)产生程序

      江西理工大学研究会主席团候选人由全体学生酝酿提名, 经学院(学部)团组织推荐,报各学院(学部)党组织同意,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组对人选进行考察,提出主席团候选人建议名单,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和省学联同意。候选人名单提交至研究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三)选举办法

      1.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或等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能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人数的一半,方可当选。如果遇到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则按得票多少取足应选名额;如果最后一个应选名额由两人以上得票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则在得票相等的被选举人中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如果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应从未当选的得票较多的被选举人中重新选举产生。

      2.选票应由代表本人填写,任何人不得干扰和干预,不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3.选举主席团成员时,应在同意的候选人姓名下面方格内画上“O”;不同意或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另选他人的,则在空格处写上另选人名字,并在下面方格内画上“O”。如只写姓名不画“O”的,该另选人不计得票。

      4.在选票上不按要求画符号的视为无效票;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5.会议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4名,计票人8名。总监票人、监票人由上届委员会提名,经江西理工大学研究生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已提名作执行主席、主席团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总监票人、监票人在上届委员会领导下,对选举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在总监票人、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6.会议选举投票的顺序是:先由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进行投票,随后其他代表依次投票。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当场打开投票箱,由计票人清点投票箱内选票张数。

      7.计票完毕,由总监票人向会议报告计票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宣布计票结果时,报告全部被选举人所得赞成票数。宣布当选人名单时,当选的主席团成员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8.选举时,如出现超出本选举办法规定的情况,由上届委员会按《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有关规定研究作出决定。必要时,可请示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学联组织决定。

      五、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11月13日,江西理工大学第二十次学生代表大会、第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在三江校区三实楼一楼多功能厅主会场举行,红旗校区二教212教室、黄金校区明德楼1406教室、南昌校区图书馆报告厅、先进铜产业学院208会议室设分会场并同步直播。校党委常委、副校长龚姚腾,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部长贾群燕,校团委书记杨智勇,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副部长陈龙泉,校第十九届学生会执行主席钟洋林,校第十一届研究生会执行主席夏金龙出席开幕式并在主席台就座。江西省学生联合会驻会执行主席曾一鸣、赣南师范大学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吴陈瑶线上参会。大会应到正式代表373名,实到正式代表349名。开幕式由校团委书记杨智勇主持,会议在庄严的国歌声中拉开序幕。

      三江校区主会场

      红旗校区

      黄金校区分会场

      南昌校区分会场

      先进铜产业学院分会场

      龚姚腾在开幕式上讲话

      龚姚腾在开幕式上讲话,他代表学校党委向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他强调,江西理工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是学校与学生联系的桥梁,也是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组织形式。学校始终高度重视学生组织建设,也充分保障和鼓励发挥学生组织在促进学校建设、推动学校管理与创新等方面积极作用。他强调,党的二十大主题已向我们昭示,伟大的祖国和人民正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奋勇前行,这是一个特殊的历史阶段,更是青年一代必须接棒举旗的黄金奋斗时代,学生会、研究生会要积极唱响时代主旋律。

      他充分肯定了学生会、研究生会过去一年在思想政治引领、校风学风建设、学生素质拓展、工作机制创新、学生权益维护等方面取得的工作成效,并提出了四点希望:

      一是学生组织要引领广大同学坚定理想信念,胸怀“国之大者”,绽放青春绚丽之花。

      二是学生组织要引领广大同学坚持实践勇于创新,兴起求真之风,开拓工作新局面。

      三是学生组织要引领广大同学传承优秀文化,挺立精神之脊,推进文化自信之旅。

      四是学生组织要坚持从严治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脚踏实地,不断创造成长新价值。

      江西省学生联合会驻会执行主席曾一鸣在会上致辞,他表示,一直以来,江西理工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与省学联紧密联系,积极组织广大同学参与省学联的各项工作。他围绕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交流了四点看法:

      一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加强思想引领,建设政治可靠的学联学生会。

      二是要把握时代主题,担当使命重任,建设砥砺奋进的学联学生会。

      三是要坚持从严治会,牢记使命宗旨,建设根植同学的学联学生会。

      四是要聚焦主责主业,勇于自我革命,建设清新阳光的学联学生会。

      赣南师范大学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吴陈瑶在会上致辞,她表示,长期以来,赣南师范大学与江西理工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在工作中相互交流、相互借鉴、相互支持、相互促进,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和深厚的友谊。希望与江西理工大学的学生组织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指引下加强合作、奋力前行、共同进步,共创团学工作的美好明天。


      在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钟洋林代表第十九届学生委员会作了题为《凝心聚力践初心 青春筑梦新时代 在学校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谱写青春之歌》的工作报告。夏金龙代表第十一届研究生委员会作了题为《不忘初心跟党走 踔厉奋发新征程 团结带领广大研究生为建设一流理工大学贡献青春力量》的工作报告。大会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江西理工大学第十九届学生会委员会工作报告》《江西理工大学第十一届研究生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江西理工大学第二十次学生代表大会、第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第二次全体会议暨闭幕式上,以等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了第二十届学代会常任代表、第十二届研代会常任代表、第二十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第十二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


      闭幕式结束后,组织召开了第二十届学代会常任代表、第十二届研代会常任代表第一次全体会议,差额选举产生了江西理工大学新一届学生会执行主席、新一届研究生会执行主席。

      1111日召开的预备会议上,大会筹备工作小组通报了大会筹备情况。大会预备会议听取了大会筹备工作报告、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和提案工作报告,表决通过了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大会议程,常任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并差额选举了常任代表候选人和主席团成员候选人。

      六、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关于江西理工大学第二十次学生代表大会暨

      第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江西理工大学学生会章程》《江西理工大学研究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各学院(学部)出席江西理工大学第二十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暨第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研代会)代表产生办法通知如下:

      一、代表名额总数及分配

      此次学代会正式代表为293名,研代会正式代表80名额分配覆盖各学院(学部)各年级,其中非校院级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不少于60%,女性代表比例不低于25%,适当注意少数民族代表比例。

      大会代表候选人由各选举单位按分配名额组织酝酿提名,经班级、学院(学部)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选举产生。

      二、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学代会、研代会代表为我校正式注册在籍的全日制学生,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贯彻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未受过任何处分;

      2.勤奋学习、努力工作、作风扎实,有一定的议事能力,学习成绩优良,无课程积欠;

      3.热心学生会、班级等各项工作,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愿意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广大同学所信任和拥护。

      三、代表产生的程序

      1.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和报批

      各学院(学部)学生会、研究生会酝酿讨论,按照多于代表名额20%的要求,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学生的意见,保证学生参与的数量和比例,根据代表名额总数及分配和应具备的条件,提出此次学代会、研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经本单位党组织审批后向大会筹备工作小组呈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和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酝酿情况的报告。酝酿情况的报告主要是说明酝酿的方法步骤、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结构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问题。

      大会筹备工作小组对上述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及时批复。审查内容包括: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提名程序和方法、差额比例是否符合规定,构成是否合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是否符合代表条件。对不符合规定程序和不符合条件的将提出调整意见。

      2.代表的选举

      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经审查同意后,各选举单位筹备召开学代会、研代会会议,并将学代会、研代会代表选举会议筹备情况报告单报大会筹备工作小组。各选举单位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提交学代会、研代会会议酝酿通过,确定为代表候选人,再通过差额选举的办法,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出席学代会、研代会的代表。

      3.代表选举结果的报批

      各选举单位按照文件规定选举产生出席学代会、研代会的代表后,向大会筹备工作小组呈报经本单位党组织审批后的学代会、研代会代表登记表及选举结果报告。

      四、特邀代表和列席代表的产生

      本次学代会、研代会拟定特邀代表和列席代表20名左右,主要为兄弟院校学生会干部和历届学干。特邀代表和列席代表在大会上不具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七、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江西理工大学研究生会成员述职评议方案

      1. 目的

      为了加强对研究生骨干的监督和管理,全面准确地掌握研究生骨干的工作情况,增强研究生骨干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成员,即研究生会全体成员需定期评议述职。

      2. 时间:每学期末,具体时间按相对应通知执行

      3. 地点:江西理工大学三江校区一楼三实楼多功能厅

      4. 参与对象:学生代表、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以及校团委评议人员,研究生代表,研究生会全体成员

      5. 评议制度主要内容

      第一条 述职人员应当有利于增强研究生骨干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服务于广大同学的意识,应当有利于促进队伍的建设。

      第二条 述职人员应当坚持民主与集中相结合。

      第三条 述职于每学期期末开展,以PPT演讲的形式进行。参加人员着正装出席,就本学期工作向评委作客观、公正的述职,个人述职时间不得超过五分钟。

      第四条 述职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述职人员所任职务和在工作中取得的主要成绩;
          (2)述职人员在工作中存
      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今后的改进措施;

      (3)其他应当阐明的情况。

      第五条 待述职完毕,由评委现场提问,进行打分测评。

      第六条 述职结果将作为对研究生会成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6. 评议述职结果

      (一)述职结果纳入年终期末考核,未参与述职评议的人员评议结果为不合格;

      (二)述职评议与研究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附:评委打分标准

      项目

      考核内容

      总分

      评委

      评分

      思想

      品德

      20

      1

      思想政治方向坚定,大局意识强。

      6


      2

      诚实守信,处事公正,以身作则。

      6


      3

      作风正派,清正廉洁,自觉遵守校纪校规。

      8


      工作

      作风

      20

      1

      工作热情,服务热心,积极主动,认真负责。

      6


      2

      爱岗敬业,尽心尽力,任劳任怨,乐于奉献。

      6


      3

      服从并接受组织工作安排,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无缺勤。

      8


      工作

      能力

      20

      1

      熟悉本岗位业务,有完成本岗位任务的独立工作能力。

      5


      2

      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

      5


      3

      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5


      4

      工作事务中处理各种关系的协调能力。

      5


      工作

      业绩

      40

      1

      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按时或提前完成交办各项工作任务。

      15


      2

      完成各项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15


      3

      工作中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想法,并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

      10


      合计

      100


      八、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备注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黄芳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黄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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