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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江西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申请学位必须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2012年12月11日 15:05 佚名 点击:[]

    为了进一步调动我校研究生开展科学研究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促进学科建设和学科发展,学校决定我校研究生在读期间,必须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不含增刊)或全国性的学术会议上发表学术论文,并在申请学位时提供论文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否则,不受理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具体要求如下:
    一、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必须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只能为研究生导师)在省级以上(含省级,不含增刊)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或全国性的学术会议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含一篇),作者第一单位应为江西理工大学。
    二、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期间必须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只能为研究生导师)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或全国性的学术会议发表学术论文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作者第一单位应为江西理工大学。
    三、研究生在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时,务必将个人发表论文的数目,同时提供刊登论文的学术期刊原件提交到研究生学院审核,同时将复印件提交到学院存档。
    四、本规定从2011级研究生起实行。

    上一条:江西理工大学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的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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